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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今年1月1日報到上班以來,現在已經是8月3日
整整工作了7個月呢~~
錄事這個工作其實要上手是"不會很難"的
(也不簡單啦,因為要很細心,
絕對不能看錯日期,案號,地址或人名,要校對才做,
不可漏寄或key in錯
也要知道法律知識,比方獨資經營的雜貨店,
它的名字要打"李登輝即帥帥雜貨店",名字打錯會害法官整個訴訟程序無效)

基本上只要一開始的學習期把皮繃緊,
趁這段(做錯還有指導人扛責任)的時候,
趕快問趕快學,寧可做得慢,不可做錯的原則
那等到上手了以後,我覺得其實上班還滿快樂的 *^_^*

可以認識法院的大哥大姐,聽他們說一些訴訟趣事,
甚至下班了一起去打球.唱歌(我們有文康室卡拉OK設備唷)
夏天時每天在冷氣房很幸福,有個人分機/辦公桌/電腦/鐵櫃
事情都做完了可以用電腦上網或讀書準備再考試
(在私人公司應該比較不敢公然讀書準備考試吧?!
怕被上司認為心思都不在這,而且太閒才有空讀書等)

重點是為民眾服務的時候,可以專業的講出整套法律知識,
是我成就感的來源,大多數人也都很尊重你(真爽 XD)
真是適合天生雞婆的我 :p
(通常傳統公務員都是給你申請書後不管你,
辦好了就叫你回家等通知,
不會站著教你每一項怎麼寫,用白話解釋辦好了還要跑哪些流程)
有時候一些新聞還會報出來由我們這股承辦的訴訟結果呢^^
(新聞只會寫說XX縣市的甲跟乙因為某原因打官司,
法官判誰贏之類的,不過我們自己知道是那份卷宗是我們經手的,也滿開心的)


總之,我現在還是滿惜福的,
尤其每天出去法院門口,總是看到好多計程車等不到生意
臉上那種悲苦的表情,其實我很能體會那種感覺
(曾經我也是個吃自己老本的卑微考生,經濟壓力很大)
考公職最現實的好處,就是每個月薪水準時入帳
工作環境不錯,社會地位也佳
(當然有些人不屑這樣死薪水的生活,
不過只要我們都很認真在崗位上盡心服務,
也沒什麼好比較的 ^_^)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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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unny100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